向中国民用航空局(CAAC)提交时间相关数据(如飞行时间、机组工作时间等)的流程,需根据具体场景(如航空公司运行、个人资质记录等)遵循CAAC的规章要求,以下是常见的提交方式和步骤:

明确提交场景

首先需确认提交时间的具体用途,常见场景包括:

  • 航空公司运行数据:如机组飞行时间、休息时间记录(依据《CCAR-121部》)。
  • 个人资质申请:如飞行员、机务人员申请执照时需提交的培训或工作时间证明。
  • 事件报告:如航班延误、飞行事故等涉及时间节点的报告。

航空公司提交机组时间数据的流程

若为航空公司提交机组(飞行员、乘务员等)的飞行/工作时间,需按《CCAR-121部》要求执行,步骤如下:

数据记录与汇总

  • 机组记录:机组人员需在飞行后填写《飞行经历记录本》(个人记录),详细记录每次飞行的起飞/降落时间、岗位(机长/副驾驶/乘务员等)。
  • 公司汇总:航空公司运行控制部门或安全监察部门需定期(如每月)汇总全体机组人员的飞行时间、值勤时间、休息时间,确保符合最大飞行时间限制(如CCAR-121部规定的月/年飞行时间上限)。

提交方式

  • 电子系统提交:通过CAAC指定的运行管理系统(如飞行运营质量保证系统FOC)上传数据,部分数据可能需通过民航局“云执照”系统(针对个人资质)或航空公司自有的运行管理系统(如SABRE、AIMS等)对接CAAC。
  • 纸质文件备案:部分关键数据(如月度报告)需打印盖章后提交至航空公司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(如华东局、中南局等)备案。

时间节点

  • 月度报告:每月10日前提交上月机组飞行时间统计(具体以地区管理局要求为准)。
  • 事件即时报告:如涉及超时飞行等违规情况,需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CAAC报告。

个人提交时间证明的场景

若为个人(如飞行员、机务)申请执照、等级或处理违规时需提交时间证明,流程如下:

准备材料

  • 个人记录:填写《飞行经历记录本》(需教练/机长签字)或《工作经历证明》(单位盖章)。
  • 公司证明:由所在航空公司/单位出具正式的飞行时间/工作时间证明(需包含起止日期、岗位、总小时数等信息)。

提交渠道

  • 线上提交:通过CAAC“民用航空人员资质管理系统”(如“云执照”APP)上传电子材料(如扫描件)。
  • 线下提交:携带原件至民航地区管理局(如北京监管局、上海监管局)行政服务窗口提交,或通过航空公司统一代交。

注意事项

  • 材料需真实有效,CAAC可能抽查原始记录(如飞行记录仪数据、考勤记录)。
  • 若涉及补交时间(如执照续签需满足近期飞行时间),需提前与单位沟通,确保材料完整。

关键依据与咨询渠道

  • 规章依据:《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》(CCAR-121)、《民用航空人员执照管理规则》(CCAR-61)等。
  • 咨询方式
    • CAAC官网:www.caac.gov.cn(查找“办事服务”或“政策法规”栏目)。
    • 地区管理局电话:例如华东局(021-22321000)、中南局(020-86123697)等,查询当地提交要求。
    • 航空公司运行部门:联系所在单位航务、安监部门协助提交。

提交时间的核心是“按规章记录、按渠道上传、按时限提交”,建议先确认具体场景(公司/个人),再通过CAAC官网或当地监管局获取最新流程,确保材料合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