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民用航空局(CAAC)作为国家民用航空主管部门,与学校对接通常围绕航空人才培养、专业建设、科研合作、实习就业等方向展开,以下是具体的对接步骤和建议,适用于高校、职业院校等教育机构:

明确对接目标

首先需明确学校与CAAC合作的核心需求,常见方向包括:

  • 人才培养:如专业课程认证(如飞行技术、机务维修、航空管理等专业)、联合制定培养方案、共建实训基地。
  • 科研合作:联合申报民航领域科研项目(如适航技术、空管系统、航空安全等),共建实验室或研究中心。
  • 实习与就业:推荐学生到民航单位(航空公司、机场、空管局等)实习,或对接CAAC下属单位(如民航局直属院校、研究所)的就业机会。
  • 师资培训:教师参与CAAC组织的行业培训、标准制定,或邀请民航专家到校授课。

找到CAAC对接部门或渠道

CAAC作为政府机构,其职能分散在下属司局、地区管理局及直属单位,需根据合作方向选择对应的对接窗口:

核心对接部门

  • 人事科教司(CAAC内设机构):
    负责民航教育、培训、科技政策制定,统筹行业人才发展。
    职能:指导民航院校专业建设、审批行业培训资质、组织行业技能竞赛等。
    对接方式:通过CAAC官网(http://www.caac.gov.cn)查找“人事科教司”联系方式,或参加其主办的行业教育会议(如“中国民航教育发展论坛”)。

  • 各地区管理局(如华东局、中南局、西南局等):
    负责辖区内民航单位的监管,可对接地方民航院校或职业学校的合作需求。
    示例:学校位于上海,可联系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,了解辖区内航空企业(如东航、浦东机场)的合作机会。

直属单位与关联机构

  • 中国民航大学(CAAC直属高校):
    作为民航领域顶尖院校,可与CAAC共建课程、联合科研,或通过其“民航教育集团”对接其他学校。

  •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(CAAC直属):
    飞行技术、机务维修等专业权威,可合作实训基地、师资交流。

  • 民航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
    负责行业职业资格认证(如机务维修执照、空管执照等),可合作职业资格培训与考试。

  • 民航局安全能力建设资金
    支持民航安全相关科研项目,学校可申请资金开展合作研究。

行业协会与平台

  •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(CATA)
    CAAC指导的行业协会,可对接航空公司、机场等会员单位的合作需求(如实习、订单班)。

  • 全国民航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
    由CAAC牵头成立,指导民航职业教育,可参与其组织的课程标准制定、教学研讨。

具体对接步骤

前期准备

  • 学校资质:确保学校具备相关航空类专业(如飞行技术、航空服务、机务工程等),或拟开设符合民航需求的专业。
  • 材料准备:整理学校介绍、专业设置、师资力量、实训条件、合作意向书等资料,突出与民航需求的契合度。

建立联系

  • 官方渠道:通过CAAC官网“互动交流”栏目留言,或直接联系人事科教司、地区管理局的科教处。
  • 行业活动:参加民航教育论坛(如“中国民航发展论坛”)、技能大赛(如“全国民航职业院校技能大赛”),现场对接CAAC及行业单位代表。
  • 校友资源:利用校友在民航系统的关系,引荐对接CAAC相关部门。

洽谈合作内容

根据目标细化合作方案,

  • 课程认证:申请将学校专业纳入CAAC“民航特色专业”建设,对接行业标准(如《民航专业人才培养标准》)。
  • 实训基地:与航空公司、机场共建实训基地,CAAC可能提供设备支持或政策指导。
  • 科研合作:联合申报CAAC科技项目(如“民航安全关键技术攻关”),或参与行业标准制定(如适航标准、空管规范)。
  • 就业对接:与CAAC下属单位(如空管局、民航局服务中心)或行业企业签订“订单班”,定向培养人才。

签订协议与落地

合作方案达成一致后,签订正式合作协议,明确双方责任(如资金投入、资源支持、成果共享),后续需定期沟通进展,确保合作落地。

注意事项

  • 符合行业标准:民航行业对安全性、专业性要求极高,学校专业设置需符合CAAC发布的《民航专业目录》及行业标准(如CCAR-147(机务维修)、CCAR-65(空管执照))。
  • 政策敏感性:CAAC作为监管机构,合作需遵循其政策导向(如“十四五”民航发展规划中重点支持的领域:智慧民航、绿色航空等)。
  • 长期维护:合作需持续跟进,定期向CAAC汇报进展,参与其组织的评估或检查,保持关系活跃。

学校与CAAC对接的关键是明确需求、找对部门、提供价值,通过人事科教司、地区管理局或直属院校建立联系,结合行业标准与政策导向设计合作方案,最终实现人才培养、科研创新与行业需求的深度融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