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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考绩点怎么算?学位申请的绩点要求详解?

来源:校联宝发表时间:2026-07-27点击量:4

自考本身不设绩点(GPA)制度,每科只记''合格/不合格'',60分以上即合格。但申请学位时,主考院校会计算平均分,一般要求65-75分以上。平均分的计算方式是所有科目成绩之和除以科目总数,不加权。

自考平均分计算方法

  • 计算公式:平均分=所有科目成绩总和÷科目总数
  • 举例:12门科目,总分780分,平均分=780÷12=65分
  • 不加权:每科权重相同,不区分必修选修
  • 只算合格科目:不及格科目不计入平均分(需重考)

各院校学位平均分要求

  • 普通院校:平均分65分以上
  • 211院校:平均分70分以上
  • 985院校:平均分75分以上
  • 部分院校还要求单科不低于60分,且无不及格科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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