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无人机技术的快速发展,超视距运行(BVLOS)已成为行业应用的核心场景之一。2026年,民航局最新修订的《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新规》)正式实施,其中“超视距驾驶员”与“机长”的关系成为从业者最关注的问题。本文结合法规条款、行业实践及用户搜索高频疑问,为您全面解析两者的定位差异与资质要求。

一、超视距驾驶员与机长的定义边界
根据《新规》,超视距驾驶员(BVLOS Pilot)是指通过特定培训考核,具备在无人机视距外(通常指120米高度或500米半径外)操控能力的驾驶员,主要面向物流配送、电力巡检、农业测绘等商业场景。而“机长”(Pilot in Command)是传统航空器(含有人驾驶飞机)中对飞行操作负全责的核心岗位,需持有民航局颁发的《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》(含仪表等级),并通过型别等级考核。
关键区别:超视距驾驶员的资质仅针对无人机,且需通过民航局指定的BVLOS理论与实操考试;机长资质覆盖有人驾驶航空器,考核标准更严格(如需满足1500小时飞行经历等)。
二、2026年新规下的资质关联与独立
《新规》明确:超视距驾驶员若需同时担任“无人机机长”(即无人机飞行的最终责任人),需额外通过“无人机机长资质认证”,该认证需满足以下条件:
- 持有超视距驾驶员执照满2年;
- 完成100小时以上超视距飞行记录;
- 通过应急处置、风险评估等专项考核。
简言之,超视距驾驶员是无人机操作的“技术资质”,而“机长”是无人机运行的“责任主体”,两者需通过不同考核,但可由同一人兼任(需满足叠加资质要求)。
三、用户高频疑问解答
Q1:超视距驾驶员能直接等同于无人机机长吗?
不能。超视距驾驶员是操作能力认证,机长是运行责任主体,需额外通过责任资质考核。
Q2:2026年新规对超视距驾驶员的培训有哪些变化?
新增“动态空域规避”“多机协同操作”等实操科目,理论考试纳入空域管理、数据链通信等内容。
Q3:有人驾驶飞机的机长能直接操作无人机超视距吗?
需补考无人机专项知识(如自动驾驶系统、电子围栏使用),通过后可申请超视距驾驶员资质。

